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商业贷款不可以直接变为公积金贷款,但可以支取公积金用于还贷。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一、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或集资建房,十二个月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本金; 2.建造自住住房或翻建私房,十二个月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本金; 3.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最后账面余额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本金; 4.离(退)休、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 6.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受馈赠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 二、提取手续 1.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正式含税发票;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缴纳契税凭证; 2.职工集资建房,提供立项批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单位分房人员名单、集资协议及交款发票; 3.职工购买合作建房及其他形式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协议、交款收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4.职工建造、翻建住房,提供《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通知书》及缴纳相关费用凭证; 5.职工离(退)休,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书; 6.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以及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终止劳动关系合同; 8.在职职工去世,提供死亡人的户口注销证明书,并出具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馈赠人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 9.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职工购、建住房政策性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 10.符合提取条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明或相关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除需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提取程序 1.职工凭有关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2.单位核查无误后,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由财务部门加盖财务印鉴章; 3.职工或职工所在单位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有关手续到“中心’报批,每周一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划转手续;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四、下列情况不符合提取条件 1.因辞职、合同期满、解聘、正式离职、开除、判刑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落实新的工作单位而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均须在单位帐户中作个人封存,职工再就业或恢复与单位劳动关系后,办理转移或缴存手续,待符合支取条件时,再予提取; 2.虽有购、建住房或翻建私房行为,但未取得合法有效的证件,不予提取; 3.装修,装饰房屋的,不予提取。
应该是哪个银行都可以.给你提个醒,在购买之前,一定要把合同中约定的不全面的所有内容再另外约定写入合同,否则以后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我也是买的二手房,房产倒是没有问题,但是原房主的户口却到现在还没有迁走,导致我的户口无法迁入,虽然多次到派出所去找民警,可是民警说只有等人家自愿迁出,派出所没有任何强制措施.
第一,公积金不可以在另一个城市提取 第二,一次付款后,可持购房合同和单位证明支取公积金
没有工作单位是不可以办理的,因为公积金帐户内存款包括个人缴和单位缴两部分。
你是说住房公积金吗?如果是,你买房或修房都可以到你单位劳资那里申请提取出来用。不用就在那儿放着,每个月都从你工资中扣,最后好像是到你退休时可以全额取出。
在那没还清银行贷款时是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出售的 可以先还清银行贷款,然后看开发商能否办理变更买受人,如果能就简单了把你原来的购房合同注销重新签一份。实际就是你办退房他在按新房买。 如果开发商不允许那你只能先办产权证在过户了。 一般除了经济适用开发商严格限制,其他商品房应该好办,开发商会收一定的手续费
可以叫售楼部的帮你开,他会帮你搞证明的(其实就是搞个公章而已),我就是这么办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夫妻双方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6%)×12×0.45×可贷款年限。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贷款金额最高为25万元。
持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就可提取,商业贷款和一次性付款都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公积金中心规定公积金贷款要在15个工作日(注意是工作日,不包括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因此如果自己的时间比较充裕,可以自己去做。大概要去办理贷款的管理部3次。你第一次去前最好打电话咨询一下,可以省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不可以直接转帐,每年允许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还贷款。
没有什么问题。需要由该中介公司出具收据。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一栏应该注明“由中介方保证资金安全”。 如果还是不放心,那么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房款提存公证”,但是发生的费用相比中介方是不会承担的. 小心中借用你的钱周转!
是的,您现在只能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需要交纳营业税(未满2年),契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但没有房产证是交易不了的,您先去办房产证才可以办以下事宜.
土地税是房产交易中主要由买方承担的税种.二手房买卖的土地税多少,一是取决于房屋的面积,二是看土地属于划拨还是转让.如果土地属于划拨,现在的应税额要比去年多几倍甚至十几倍.估计土地税作假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完税后给你的是统一印制的税务凭证.你说的3万多元可能包括契税在内(契税交财政局,也由买方承担).为稳当起见,建议去房地局咨询一下.
举个例子给你:我们学校侧面有条街,我们学校在那里是没有大门的,所以那边比较萧条,后来由于学校新宿舍在那边落成,在那条街上新开了一个大门,紧挨着学生宿舍,没过多久那条街就繁华起来了,每天吃饭的人都有好多,基本上每天晚上路边小车都是停满了的. 所以说潜力大不大要看清今后几年的形式,一般来说学校附近都是比较繁华的,特别是学生出入多的地方,而且饭馆是特别赚钱,如果不在离闹市区的话开一个中档的饭馆相当不错的. 以上是我的愚见,仅供参考,呵呵!
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声明放弃继承权并且对此进行公证之后才能过户,过户费用是房产成交指导价格的1.5%的契税
如果你购买的是商品住宅或是拆迁住宅,产权证的日期已经过了两年,无须交纳营业税。(营业房除外)如果是单位的房改房,则需交纳差额20%的税收,也就是(900-870)*20%=6元。 要证明房子的原始价格,你可到后子门产权交易中心19楼查档,费用30元 温馨提示:如果买卖双方是私下交易,最好写一份详细的协议,以免产生经济纠纷,如怕上当,可到就近的中介公司或者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你有女儿应该是结婚有一些年了,房屋早已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无合理理由不可以单独过户,即时你冒然去办理手续,他也会跟你要户籍证明文件的。在这方面法律暂时还是没有漏洞。你不想经过老公相信你有自己的原因。但是还是爱莫能助
最好是过户,你说的这种情况有可能是中介公司已个人名义买房,然后再高价卖出,赚取差价. 1:现在公证机关一般不办理买卖交易公证.只是委托公证. 2:如果你一次性收到全款,并且价格合适.可以作一个委托公证,注明;已后的责权利全由买方负责.
现在继承房屋不用缴税,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一般每综三百元,不同地区收费有所不同。 然后带上继承公正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权属证原件复印件,到房屋登记部门交上登记费八十元元就可以变更了 (继承以后把房卖出去,那要缴纳营业税,房屋评估价的5.5%)。
如果不贷款就不需要户口本,其他的都要.北京是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就可以了.
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必须先出让成国有,如果要出让,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包括征得集体成员的同意,先办土地征用手续,变国有土地,再出让.
可以要回来!!因为你们的房子就不能过户!那只是私下里的手段,非正规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房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到法院起诉他房子能要回来!!
1、去银行缴清贷款,办理相关手续。 2、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因为不到两年,会有营业税,增值部分的5.5%。 如果快到两年了,可以到时候再办过户,会节省不小一笔开支。 这个所谓的两年限是以你的房产证或契税缴费单上的日期算的。
他说他承担税费,那么你就没有费用了,他主要交纳的税费有: 1、5.5%的营业税及附加(根据成交总价款计算的) 2、契税,契税的征收比例各地不一样,你要到房管局去咨询一下,契税比例知道后,契税等于成交总价款*契税比例(一般为2%) 3、产权登记费,大概80块钱左右 3、图纸费,这个费用也不是很多,大概几十块钱 4、工本费,10块钱 5、印花税 6、交易手续费 只要协议上写清楚了,就不用担心。
的确您是位有正义感的人士,由于您的正义感导致目前的处境,对此深表同情。 购房行为是无效的: 1、房产登记部门存档的购房合同,没有您的亲笔签字,而您与中介公司,也并没有任何书面的委托授权(房产权利以登记为准)。 2、在合同签订的时点,房屋权利人是法人,而不是自然人刘某。刘某没有权力行使支配、收益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该中介公司,是否具备中介公司的条件? 5、《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第三十六条 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人是感情动物,所以有些人的有些行为我们是可以原谅的。 古人早就总结了:江南无日月,神州有青天嘛! 别急,身体要紧。 对于刘某偷逃国家税款的事,您有没有咨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补充我的联系方式: zhuxiang@
缴税凭证,和邮票长相一样。 遗失没有什么太大影响的
办产权时要交,不办就不用交,虽然是开发商同一办理的,你自己要是有能力办,可以不用去管,一般是没有滞纳金的,这得看你和开发商的合同是怎么签的。反正产权都是要办的,所以你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交,还不如开发商办时一起交了去办更省事。
在城镇的企业都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乡以下的免征,见土地使用税的条例,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乡都改名叫镇的原因。个人住宅用于自住的免交,用于经营的都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