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他没有权利保留钥匙,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果你已经付了押金,在你付清房租时,这房子的使用权已经归你了,他这种行为侵犯了你的使用权。 <br/>如果他一定要保留就应该在合同里写清楚说如有物品丢失他要负责任
您租赁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过合同生效时间,那您签订合同时租赁合同已经生效,您已经承租了该房屋。不论您想不想继续承租该房屋,建议您可以先和房东沟通情况,看如何处理为好。主张
那要看你用的什么油漆啊,一般把窗户打开,在家里多放几盆木炭,二个星期的样子就可以了。 <br/>当然,如果不急着住的话,空放的时间越长越好。
你好,<br/>1、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br/>2、可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收费依据。
你家的阳台要封的话要到物业去办理手续。只要是在护拦里面做就可以的。不让封还是出于整体考虑,要大家一起封就是最好。
一般是装修完半年入住,因为刚装修完会有辐射等,对身体不好,如果比较讲究的话还要挑选日子,有的日子忌讳搬家,有的则是乔迁吉日。可以翻一下黄历
你好!房子最好去房管局查看,并且去建委查看相关文件,并要求房产商出示房产五证<br/>对的<br/>原件
你没只能通过协商解决,其它的都是没有用的,你们的合同根本不够完善,只说明了供暖,没有说明供暖的程度,现在是有供暖的,只是供暖的效果达不到你期待的水平而已,所以细节很重要,就算起诉也不会胜诉的,所以只能协商解决了。
合理,长春二线城市还有发展空间,还会涨可能,但是国家不是出台政策了吗,不会涨的那么迅速吧。。。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因为我不知道你的物业所在地所以不能准确的和你说清楚,一般有两种状况:<br/>一、就是你所在物业说的交房日期开始全额缴纳物业费,缴费开始日期有的是次月开始和次日开始。<br/>二、交房后未装修入住的缴纳70%的物业费,期限一年。<br/>以上两种形式根据当地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调整,所以只能回答这些。
属于质量问题,房屋主体保修期为五年,你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购房新房,<br/>中约定有办理相关权证的时间,一般是一年时间。<br/>如果办不到,合同中有<br/>的条款,按条款执行就是了。<br/>购房二手房,一般是交易达成后一个星期内就能办好证。求采纳
你可以到临淄佰渡信息港或是临淄房产网看看啊,那有很多售房信息!
应该是康储山庄的高层吧。周边环境目前不行,有工厂,不知何时能搬迁。而且听说当初验收没通过,后来大概又做了些“工作”才验收通过。
和开发商协商,起草一个协议,要开发商写个书面证明,由于你有备案表达不到交房条件,也就是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交房,开发商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你放弃。放弃此部分赔偿(设定一个期限,不能无休止的)。如果你着急入住,权衡利弊,也只能这样。 <br/> 你可以先入住,暂不缴纳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待正式入住后缴纳。也就是说你的入住日期按照拿到竣工备案哪天开始算。至于产权证也就不存在你说的问题了
武汉体育中心在沌口,就是举办女足世界杯的那个。对面的新楼盘是宁康园小区新建的凯旋苑,据说是明年八月交房。早就卖光了。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把你们装进去就行了,房子都拆了你教什么真啊?肯定没写到合同上,就是把间距写到合同上,你也打不赢官司,你们那是哪个村啊,现在改造的城中村,哪个间距够啊,都够了,开发商和村长挣谁的钱去
先找开发商赔钱或是赔你的东西,如果他们不肯,你就去找消费者协会,这是典行的歁骗行为!
我把几个主要的国家标准给您列出来,后面有颁布执行的时间,您可以做个参考:<br/>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32/J 19-2007)<br/>2、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标准(DJJ32/J 23-2006)<br/>3、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GJ32/J 22-2006)<br/>4、标准编号:GB/T 50375-2006<br/>标准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br/>标准状态:现行<br/>实施日期:2006-11-1<br/>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br/>内容简介: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在工程质量合格后的施工质量验收优良评价。工程创优活动应在优良评价的基础上进行。<br/>5、标准编号:GB 50300-2001<br/>标准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br/>标准状态:现行<br/>替代情况:GBJ 300-1988<br/>实施日期:2002-1-1<br/>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br/>内容简介: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br/>综上所述,近1、2年竣工的房子在环保节能方面是不错的。
06年竣工的,我知道有千叶和盈泰,都在黄岛老区。
你是顶楼吧,是端间还是在中间段?天花板裂缝的走向是什么样子?是斜裂缝吗? <br/>屋面裂缝一般不会是因为上面重量过大而开裂,可能是温度抗裂钢筋配置不足造成的温度裂缝。 <br/>另一种可能是钢筋下面保护层不足,或配电电线管位置不妥、或后开槽收缩造成表面裂缝。 <br/>从裂缝已贯通,造成漏水情况看可能是温度裂缝。 <br/> <br/>外墙渗水是因为墙体砌筑时灰缝不密实,外粉刷有裂缝,结合一起造成的。 <br/>以上都属于设计和施工有缺陷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负责修整,不允许存在。 <br/>至于索赔,必须是造成实际损失,你应拿出证据,比如,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造成你的损失照片、实物等, <br/>先不要提出索赔,应先投诉,要求做技术鉴定,等有了确实可靠权威的技术鉴定,才有可能提出索赔。 <br/>不要做什么大文章,简单说明问题的现状和对你造成的损失,附上必要的证据,足也。 <br/>但是要有思想准备,打消耗战,时间和精力都不会少。
1、住宅楼不属于大型人员密集场所<br/>2、住宅楼的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度,不是必须验收,所以78号令修订中取消了这项
如果一套住房的购买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需要更名,有两种情况:一是要求更名的人是原签合同人的直系亲属,两个人的名字必须在同一本户口 <br/>簿上,这时只需要向房管局打一个申请更名的报告,可以免交交易手续费;另一种情况是更名前后的两人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更名必须缴纳3元/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
如果你有当时的宣传资料并能提供竣工图,可到当地房管局开发办去投诉,他们会协调处理。依据是房管局有权对房地产开发商经营进行依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