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必需的。<br/>通常做法是:<br/>1、买卖房屋时买卖双方签一份自己的合同,格式自定。<br/>2、到房管局过户时,再根据你们自己格式的合同填写房管局标准格式的合同,这合同直接交房管局办理过户时用。
这个对于你来说有一定的风险,因为房子从变更权属登记开始,你就不再具有所有权了,你只是拥有对方的债权,因此这样对你来说不公平。<br/>欠条当然有效,你最好让他提供其他的担保,到时候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权益。
先让他把那8万元付了,再与他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有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 至于贷款需要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办理,但你不用担心合同上的钱他不付给你,因为过户的时候需要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才能生效,因此不用提心,但那8万元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因此需要在过户之前让他付给你.
1.由于作过公证,所以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2.诉讼期为两年,但是应从你们知道的那一天算起,所以仍在诉讼期内. 3,应该告买主,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是该房的产权人. 补充回答:是从产权征下来开始算.你应该告其继续履行合同,应为你购买的实际是房子的产权,他有义务协助过户.
房本上是谁的名字啊,不用的,他是第一顺序继承,其次建议尽快,国五条 已经在广东开始了
可以 不到场,你儿子在国外,可以让你儿子到所在国家的 中国领事馆办理手续(公证)书,然后在到房产大厅办理过户等相关的手续就可以了!
是有这么一个文件,不过就不知道当地的税务机关给不给你执行,因为文件里面规定是先卖旧房再买新房,现在你是先买新房再卖旧房。 对税务机关来说,程序是很重要的东西,程序不对就不行,比如说减免税,一定要先报告税务备案,然后才能减免,不能先自己减免才报税务机关备案。 原文件是这么规定的: 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在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1、个人出售住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2、个人出售住房后一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3、个人出售住房后一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的。 4、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纳税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5、跨行政区销售、购买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你好!如果委托书上有他的签名,那就不是无效合同!因为该委托上有他的签名,在法律上是认可的!你凭他的委托书出售,签定的购房合同是有效合同!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1、?成交价3%的契税; 2、?手续费:5元/?的交易费,550元/套的登记费; 3、?成交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差价30%-60%的土地增值税; 5、?差额的5.55%营业税以及附加; 6、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
未过户证明所有权属尚无书证,若卖方认可,入住应该无碍,但为了避免因“入住”导致的意外发生(如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而影响责任认定,最好充分认识并尽快过户……!祝你好运!
那只有起诉要求确认权利一个途径,后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购买。没有问题的。房管局的电脑对不能交易的房屋进行了限定的。你要求卖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一下该房屋的档案,就知道该房屋能否进行买卖了。房屋没有国土证是正常的情况,有的是因为历史原因。有的是因为政策原因没有办好。但这并不影响房屋的买卖
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上家确实属于违约行为,下家有权主张违约金。但是,上家可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进行抗辩。
可以的,现在的房产证上都有“共有人”,而且还有共有比例,所以,一般都没有问题,现在也有好多人合伙买门面,然后按共有比例分租金的。这个不用公正
按照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收付双方订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经济合同。 (2) 收付双方信用较好,都能遵守合同规定。 (3) 要有货物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远、公路等承运部门签发的运 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 对于下列情况,如果没有发运证件的,可凭有关证件办理托收手续: (1) 商业、供销、外贸部n系统内及相互之间,国家物资局、粮食、其他商 业(如水产、农机等)系统内的商品调拨、自备运输工具发送或自提的;易燃、 易爆、剧毒、腐蚀性的商品。以及电、石油、天然气等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或线路、 管道运输的,可凭付款单位确已收到商品的证明(粮食部门可凭提货单及发货明 细表)。 (2) 铁道部门的材料厂向铁道系统供应专用器材,可凭其签发的注明车辆号 码和发运日期的证明。 (3) 军队使用军列整车装运物资,可凭注明车辆号码和发运日期的单据;军 用仓库对军内发货,可凭总后勤部签发的提货单副本,各大军区、省军区也可比 照办理。 (4) 收款单位承造或大修理船舶、锅炉或大型机器等,生产周期长,合同订 明按工程进度分次结算的,可凭工程进度完工证明书。 (5) 付款单位购进的商品,在收款单位所在地转厂加工、配套的,可凭付款 单位和承担加工、配套单位的书面证明。 (6) 合同订明商品由收款单位暂时代为保管的,可凭寄存证及付款单位委托 保管商品的证明。 (7) 使用铁路集装箱或零担凑整车发运商品的,由于铁路只签发一张运单,可凭持有发运证件单位出具的证明。 (8) 外贸部门进口商品,可凭国外发来的账单、进口公司开出的结算账单。
<p>在房屋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后才能办理迁户。如有疑问,建议到购房地的派出所咨询。此复。</p>
你在购房迁户口遇到什么问题?如有需要请咨询翔安区卫计局。
你所说的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由于我国是90年代初期开始实施的土地出让制度,所以到目前为止,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还没出现过,具体如何解决还没有定论。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
三班公交对接北京,出行便利,社区班车直达地铁天宫院。。这个问题也说不准。。<br/> 桅应僧北<br/><br/>兄弟,美丽园还是相当不错啊,买剑桥郡英国宫真不如买美丽园,都是华夏的产品,我有哥们在华夏开发商,他说其实美丽园项目就是和华夏孔雀城剑桥郡紧挨着的,品质位置都一样,是他们内部推出的特价房。我刚在那排了个号,打算买那个两居室,89平米,现在报价5500左右。价格挺合适的,咱们就是打算自己住的,质量一定是首要关心的了,选就选个大开发商,大楼盘。现在就等着他们开盘了。给你个电话,<br/>就说老罗介绍的。快去看看吧,没准咱们以后成为邻居了呢。 <br/> 马经里:l 3 7 一一l 8 9 l 一一9 5 6 6<br/>有房子就可以落户口,你不用担心
一般动迁组会了解动迁户的家庭资产状况,他们一定能查到你的房产,但是你父母不怎么和动迁组接触的话也没有什么途径知道你的房产情况,所以要看你们家谁去出面和动迁组谈
首先,是你犯了个严重的错误,在你买房合同上你就应该提出卖家何时迁出户口,否则会有什么经济补偿!或者你不付完全款<br/>对于你的问题<br/>一:你不能够把户口迁进取,一个房产只能有一个户口,除非你把户口落在他家的户口上,这还要人家同意,相信你也不会同意<br/>二:你会有很严重的麻烦,一般补偿有两种方式,一个是按户口补偿,一种是按面积补偿!如果到时候他强烈的要求和你耍赖,你会很烦!
现在买房子哪里有送户口的啊北京,河北还可以,不过多大面积和户口没有多大问题吧,燕郊就是买房子送户口。你们要是买房子就直接找开发商问就是了 <br/>‘
很多人对这个问题理解有一定的误区,实际情况是这样:房子下面的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这个使用权的年限就是常说的商品房70年,商铺是40年还是50年(记不清了),然后林地、草地都是30-50年的;最关键的如下:地上的房子的产权是房子所有者的,这个是永久产权,只要房子不坏,它就永远是你的,所以这里有一个矛盾,如果房子的寿命超过70年,也就是超过了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以后如何办,目前没有说法,不过现在你也不用太着急考虑这个问题,还早呢。 如果建房所用土地不是城市的,二是农村的,那就是集体土地,这又是另外的说法了,目前来看这个土地的使用权是永久的(暂没明确规定)。
公司让不让你迁到公司的集体户上?如果公司有集体户口,你先迁过来,再转到你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