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你好! 1、要经过房东同意!房屋转租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转租房屋,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所租赁的房屋造成损害,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转租的时间不能超过你承租的时间。 3、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你是哪的? 一般没拿钥匙之前是不用交的。但是有地方差异,你的地区物价部门认为有失公允,规定未入住之前按50%来交!一般都不会让业主按正常水平交的。你可以去你们那的物价部门问看看~!答案补充第二行错字。。。。有的地区答案补充领了钥匙原则上就要交了,,全额你可以和物业协商。如果物业不答应你,你也没办法!答案补充设置为答案谢谢,,,
你手里的合同分别是什么名字呀?应该是有正本合同在你手里的,开发商要办产权证的应该在签订时就留下了。
那是公摊面积的调整造成的,比如储藏室算不算建筑面积、储藏室的公共部位怎么计算,以及公摊给谁,都影响公共部位的面积而导致每户的公摊面积都有变化了。 可以要求看看测绘报告书,一般的正规开发商要张贴的。
兄弟 省省吧 全国向你这种情况多得是 我家这里动迁因为给钱太少 开发商找人晚上去给人打死了 结果都不了了之 胳膊拗不过大腿 谁让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特色的**主义
楼上说的对,看你的合同和发票了,估计没有半房照吧,也可以和开发公司协商把合同和发票的名字换成要买这套房子的人,但是房产局那里很难办的,和开发商商量商量吧,办法总比问题多,祝你能如愿!
这样做的最大问题就是你名下有了2套房产,不能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以后出售时也涉及到名下多套房产,税费比较高。 而且,如果征收物业费的话,因为名下有2套房,也会遇到不小的问题。
理论上买2套房子打通当一套房子用跟买一套大房子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需要增加的手续费确实只有200多。对装修入住、包括后期的物业管理都没有什么影响。 但是建议你还是最好直接买一套大房子,因为建筑设计是遵循一定规范的,布置存在一定的比例,两套房子打通当一套用,肯定有很多浪费空间,并且室内会不协调,家具也不好布置,装修出来整体效果会很差。 至于销售人员肯定会建议你买2套,并且说很多好处,要知道很多公式销售都是按照套数提成的。
你好! 不要迷信! 心情好、天气好、有时间就是搬家的吉日。
1、先说交房是否合理。入住以你对房屋的所有权为前提,房屋为不动产以登记为要件,不是简单的交钥匙。 2、再说收房的问题。如果房屋还没有建好,开发商不能给予有关质量承诺等等一些不能令你满意的交易条件,你应该拒绝收房。 3、再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原本应该是房屋所有人和物业公司之间的事情,开发商不应该向你收取物业管理费。我想你应该是在没有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入住的情况,所以可以考虑和房屋的所有人--开发商分担一定的物业管理费,如果对公用设施的状况不满意,比如小区道路没有形成,下雨时泥泞不堪,供电还是采用临时用电,可以跟开发商协商,免交过多物业管理费。 4、最后回答你的问题。小区道路没有形成,下雨时泥泞不堪,供电还是采用临时用电,没有供暖设施,这符不符合交房条件?这些属于住房的基本设施,尤其是用电和供暖,不能有瑕疵。所以合同标的(房屋)有瑕疵,不符合交房条件,如果你不愿意可以拒绝收房。如果觉得还可以接受 ,开发商承诺解决存在问题,可以考虑入住,并承担适当的物业管理费。但最好不要登记收房,待房屋及其公共设施都建好后在收房不晚。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