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当地情况而定,而且是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体现的,如果物业合同中没有未入住条款的话是没有享受的。按照正常房屋的销售策略开放商会对头一年的物业费进行打折,这个你可以到现场咨询一下。毕竟去了不代表收房。关于7折的问题,这个是有部分地区进行改革,但是很多地方还是没有的,他不是强制的,只是提倡物业公司执行的,所以这要看物业服务合同才知道,你可以咨询你的物业咨询相关的条款是否存在。
无论何时入住,都应当在房子具备交付条件起就缴纳物业费。因为尽管你有段时间不住,但是物业朝阳还得维护公共设施卫生保安呀等等。
你是确定打了电话12319了吗,或者致电12345非紧急救助中心试试看。到街道办和业主委员会是怎么说的。其他业主有没有停止供暖。
已经交房的肯定要缴纳物业费,只是没有装修入住的话,可以与物业协商适当少交。<br/>本人08年底买房去年才装修入住,09年一直在交物业费。<br/>《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同时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业主买了房子尽管没有入住,但是不能以放弃此权利而不履行支付物业费义务。
一般来说办完手续随时都可以开始装修了!<br/>至于物业什么那些费用,从一交房开始就要交,不管你住没住进去.<br/>所有房子都是这样的.
收房注意事项第一次买房子,到了交房日,很是兴奋,往往会不知所错,碰到的问题:怎么验收房,交房手续是什么,交房要付多少钱,碰到房子问题怎么办,什么是房子质量问题...
你是有权不让他屋的,但你这种情况真的很少见,他如果硬要进来你还真不好办,你可以先和他协商一下,不要天天来,一个月来一次还说得过去。我也租房子给别人,我半年才去收一次租。<br/>你是个美女吧?房东肯定是看上你了,你得警告他,不然就让他退租金,他如果不听你的警告,你就换个房子吧,这里不安全。
未入住的物业费按七折收取.<br/>你要先与物业公司提出申主请,并告知物业公司半年内不入住.不使用此房屋.
室还是家庭?新房子暂时还不要绿化吧,先做好室内有毒气体的清除先。之后你再了解一下什么植物适合种在家里
未过户证明所有权属尚无书证,若卖方认可,入住应该无碍,但为了避免因“入住”导致的意外发生(如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而影响责任认定,最好充分认识并尽快过户……!祝你好运!
卖自然可以卖,但是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br/>1、买方要能接受没有房产证、没有现房这么一个交易状态,他能完全配合。<br/>2、直接和买方去售楼部那里更名就可以,而售楼部负责人又配合。<br/>3、这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缴纳任何税费。<br/>4、更名完成后,出房产证的话就是以新业主的名字出了。<br/>特殊情况:万一出证以后任然是您的名字,您可以再配合买方过户!<br/>回答完毕!
你好!开发商通知交房了,就要开始支付物业管理费了。这与你是否拿钥匙无关。即使你不拿钥匙,也是要支付物业管理费的。
不需要跳海就可以知道海可以淹死人。。。。 强烈建议你找个律师协助维权,前提是真正想维权到底的话<br/>来百度知道问不是认真的选择<br/><br/>有用么? 不合理 会把钱还你么?<br/>具体占用如何得看你开发商方面解释<br/>即使你不满意 要告他 也得去取证<br/>经历了艰难的诉讼过程<br/>即使你胜诉了 法院判决书下来也是N年后了
是必须交的.<br/>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br/>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br/>其中,“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并不是他们不交房,而是通知了你,你不接房,一般是以通知的时间起开始计物管费。这点你可以再看一下你们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确定一下。
你买过来再转手(不管住没住)统称为2手房,要是将来想买而且想买好价钱的话,就别装别住也别租,裸房(毛坯房)最好转手而且价格要比住过的旧房高一些。你见过专业炒房的有谁装完租租完卖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开发商延期交房,但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延期交房,更不知道如何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没有按签订的合同内容里约定的交房日期向购房人交付房屋。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怎样认定,下文将为大家详细的阐述。<br/><br/>一、怎么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br/>(一)正常延期交付<br/>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延迟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延迟、市政配套延迟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间,购房者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经过一段时间等待就可以收房。<br/>(二)非正常延期交付<br/>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开发商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br/>原则上,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构成延期交房:<br/>1、因不可抗力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br/>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的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期交房。<br/>2、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br/>如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遇到政府主动提起的规划变更(如政府部门需要拓宽建设项目前的道路,要求道路两旁建筑物各自退后一定距离,为此,开发商需要时间来对整个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是房屋在施工过程中遭遇重大技术难题(如地质条件的突变)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的,此类情况因不能归人不可抗力范畴而使开发商免责,但如果完全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显然有失公平。<br/>二、关于房产开发商的逾期交房,基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br/>(1)因建筑没有完工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br/>(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br/>(3)因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br/>(4)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但开发商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br/>(5)在交付房屋时,房屋没有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所应达到的使用条件,购房者拒绝收房而引起的延期交房(特别约定的,可以退房)。<br/>(6)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补充条款约定的,但因开发商没有完成而引起的逾期交房。<br/>(7)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br/>以上是关于“如何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问题的阐述,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如果我们不幸遇到了,也不要慌张,我们只要对开发商延期交房进行正确的认定,看他是正常的延期交房还是非正常的延期交房,如果是正常的延期交房,重新商定交房日期就行了,如果是非正常的延期交房,我们可以借助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案】B<br/>【答案解析】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建立竣工验收制度,健全施工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至少15年不受白蚁危害。
这还不违约呀,无竣工验收备案,你的房子办不了产权证明。<br/>我这边有个楼盘也是这样,当时工程没报建就开工了,当然也备案不了,房子卖了出去,人家办不了房产证,闹起来了,现在开发商正在找关系报建,时间长着呢。
从专业有角度上来说有这个可能,设计好的房屋在建设过程中,开发商不一定完全按图纸建设。他所超出的部分规划部门将对其作罚款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增加的面积属实那么可以认定是合理的要求。建筑面积以最终房产测绘报告为准。房产证上会注明该房产的具体面积。另外提醒你一下,如所增加的面积是阳台部分,那你就要注意了。根据房屋面积计算标准,封闭阳台算全面积,未封闭的阳台算半面积。
上海人以家庭为单位,结婚后可买两套住宅,2011年一月之前与父母共有三套只算一套!所以男女婚后还可再买两套住宅!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特殊情况2年内开发完成,否则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br/>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空调的清理消毒、环境系统检测和净化,在广州的话找伟本智能科技吧,行业公认的第一,在这方面具有相当的权威性。 近几年,官员卖地搞房地产开发尤其普遍,城市发展变成土地经济。另外,一些地方过度开发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这些发展方式是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是对环境不友善的发展方式,也是不能持续的发展方式。
我的理解:甲方为房管局,房管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不属于经营单位。你公司不论是代建还是自建均为经营行为,纳税主体。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现在住的房子是小了点,两个人住应该没问题,明年结婚,是买房还是买车,要看你们什么时间要孩子,要孩子需要家里人照顾,现在的房子应该住不下,如果等到八十多平的房子交了工再要孩子,可以买车,如果急着要孩子,可以买房,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br/>补充:建议你还是买房子吧,一步到位,结婚用和以后住都没有问题了,买车只是晚一年的事。
你好<br/> 1、你们协议第一条明确约定“置换后乙方一楼仍为门面房,二楼置换为一楼的卧室和卫生间”,所以,门面房和卧室、卫生间都应在一楼,甲方解释57.78平米和一楼没有关系,明显是故意曲解,应当按照一般的文义进行解释。<br/> 2、关于把边第一家,由于当时是口头约定,虽然你进行了录音,但是录音证据一旦对方不认可,很难作为证据使用,所以,你要求把边第一家的安置房,这个支持的可能性较小。<br/> 3、由于合同中约定了“甲方不在负担乙方的门面租赁费、租房费、搬迁费等任何费用”,所以应当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始计算租金损失,也就是从2010年10月份开始计算。由于是政府违约,所以,租金损失应当由政府承担。<br/> 综上,我认为你要求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一楼的87.48平米置换房加57.78平米的卧室卫生间,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较大,要求安置在把边位置可能较小,要求甲方支付租金损失应该也能得到法院支持。<br/>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你好,该房屋系你生父与继母的共同财产,现你生父去世,该房屋的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分。<br/>如满意,请采纳!
您好,在建设部以建住房[2002]251号文发布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考核标准》中的第6条规定了:“对不具备发证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其他遗留问题,采取公示等有效手段,配合其他职能部门督促责任人完善有关手续”,将妥善处理这类问题作为衡量登记机关管理水平的一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