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库房消防等级 (粮库防火设计规范)
粮库的防火要求是什么?
1.合理布局在总体规划时,粮库应建在城、镇(村、屯)的边际;并坐落常年主导风向的优势或侧风方向;且不宜与易燃、易爆工厂、仓库附近安置。为便利办理,避免外来人员、家畜家禽等随意进入库内,粮库应树立围墙,选用不燃资料制作,其高度依据实际需求和环境所确认,一般应在2m以上。
粮库区内可依据不同修建的运用性质分红若干小区,一般可划为六个区,即:储粮区、化学药品区、粮食烘干区、粮食加工区、器件区、日子区。各区之间要有必定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可与库区交通路途合用,但应成环形,通向各小区.当库区的围墙一侧长度超越150m时应设两个以上的出入口。
库区内应有满足的消防水源。如消防给水管道或备有专用泵的蓄水池、水井、水塔,也可利用天然水源。但应有停靠消防车辆的设备。供消防车取水的水池维护半径不能大于15Om,且吸水高度不能超越6m。当消防用水与出产日子用水合用时,应有确保火灾时消防用水的办法。库区内还应设置其他的消防器件。消防设备的电源,应确保不中止供电。粮库土方不能有架空电线经过,应尽或许地选用地埋线,避免电线杆倒断或电线松懈相碰打出火花,引起火灾。变压器不该设置在储粮区内或靠近堆场,不然,不只添加火灾危险性。并且还有导致雷击的或许,然后引起火灾。
粮库区应设置避雷设备,并定时检测避雷设备和接地装置的无缺状况。
2.防火间距粮食贮存,不管采纳哪种方式,都有必要留有防火间距。
仓库、土圆仓和堆垛与围墙之间要留有6m的平整空位;仓库仓库之间应视其耐火等级不同留出防火间距。
粮食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归于丙类,其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契合标准的规则。
3.严厉操控火种和电源
(1)粮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如因出产需求有必要动用明火时,在动火前,应严厉执行动火批阅准则。切实落实防范办法,并设有专人担任。在作业完毕后,要详尽查看,完全平息残火。在危险性大的当地作业完毕后,应设专人监护,确实无火险后,方可离去,避免死灰复燃。
(2)机车或其他机动车辆进人库区时,要严厉查看。机动车在排气管处有必要装置防火罩(火星平息器)。
(3)粮库内除照明线路外不允许装置其他动力电气线路和设备,引入仓库内的电线有必要穿金属管配线。灯具应设在走道的上方,间隔堆垛水平间隔不该小于0.5m;不得选用碘钨灯、日光灯;电气开关应设在仓库外,并有防雨设备。
(4)动力线路应设在仓库外面,运用装卸机械时,电源由橡套电缆引人库内,橡套电缆有必要究好,不得损坏或有接头;机械设备的电气开关应配带金属防护罩。
(5)储粮区内电气线路装置应选用电缆线或地埋线。
(6)下班或作业完毕后,有必要堵截仓库内的电源。
(7)做好库区周围居民的防火宣扬教育作业,燃放鞭炮或其他动火时应尽量远离库区。
(8)完善库区内各种防火安全办理准则。
4.操控库区内的可燃物
(1)易燃、可燃资料,不该处处乱堆积,应规整堆积在指定地址,并与仓库和堆场留有必定的安全间隔。
(2)仓库外和露天堆场内要做到“三不留”,即不留杂草、不留废物、不留可燃物。
5.粮食立筒仓的修建防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