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
收养成立的条件有:收养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被收养人也应符合要求,收养与送养双方须自愿,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等条件。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