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变更抚养权的方式是什么?

首页

变更抚养权的方式是什么?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24-03-29 22:00:00
      一、变更抚养权手续要到民政局还是法院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
      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
      而在离婚时不满八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八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二、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形式1、双方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 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
      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 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二、变更抚养权的流程和法律依据律师解答
    如果不办理小孩户口迁移,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即可。
      如果需办理小孩户口迁移,除协议,有的地方需要到公证机关公证协议外,需要准备的材料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小孩照片,一般为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户口迁移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变更抚养权需满足哪些条件?怎样变更抚养协议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6条四、变更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抚养权,监护权和监护权,变更孩子监护权的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那么,到底如何变更抚养权呢?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所以,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通过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要具备以上几个法定条件之一,当然也可以是其他法律认可的证据和材料,同样可以提起诉讼。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先协商,看能否通过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必要的时候还是要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帮助,这样比较省时省力,在结果上也比较有保证,也会免去当事人不少的麻烦。
      引用法规
    [1]《民诉320点意见》 第10条
    [2]《民诉320点意见》 第4条。

    没***

    2024-03-29 22:00:00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