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后妈和两个女儿争房产,后妈和两个女儿争房产怎么办

首页

后妈和两个女儿争房产,后妈和两个女儿争房产怎么办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24-04-22 23:02:06

    后妈要霸占父亲房产怎么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1、如果后妈采用欺骗手段侵占父亲的房产权,那么可以报案,这个属于刑事案件。

    2、防止后妈夺房产有两种办法:

    (1)让你父亲写遗嘱,而且最好还是去公证处做的遗嘱公证,点名写出这房子是给你的财产,父亲去世后按照遗嘱继承来办理;

    (2)让父亲把他的那份份额赠与给你,或者买卖给你,这样的话会变成你的独立财产,则跟后妈更是一点关系没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后妈和她的孩子有权分我爸爸和去世母亲的财产吗?

    你和你去世母亲的财产,你是第一继承人,因为那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是你爸爸的财产,你还是第一继承人,但是他们也有权分财产,因为你后母已经和你爸爸在法律上承认了夫妻关系!还有看看他们有没有赡养你父亲,如果有他们也是第一继承人,如果你想不让他们获得,并且你满18周岁,你可以让你爸爸做财产转让,全部继承在你的名下,有公证,或者你爸爸有遗嘱,他们就不会获得财产!但是还是建议咨询法律顾问,让他们为你更全面的做出建议!

    如果房产证上有母亲和两个女儿的名字,如果母亲去世,这个房子该怎么分配?

    房产证上有母亲和两个女儿的名字,如果母亲去世,这个房子该怎么分配。首先看房产证(现在是不动产权证)有没有明确房产确权每个人的比例份额。如果有,母亲的权益按财产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配偶,子女,及抚养的子女。如果现在世上仅有两个女儿在世,那母亲的房产权益由两个女儿来继承。这样简单家庭成员结构,房子分配切割容易,由两个女儿继承。 如果房子没有确权,一般房产按份均分,即母亲的房产份额占33.3%,由两个女儿继承各占一半,每个女儿16.65%该房产的继承权。

    如果还有兄弟姐妹及抚养的子女,那他们都享有房产的继承权。

    子女争房产怎么办

    子女争房产的,能够协商的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请人民调解委员会精心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子女争夺财产可以先自由协商。财产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可以通过法定继承办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审理判决。

    子女争房产可以先行自由协商,房产设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通过法定继承办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审理做出判决。

    房产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如下所示:

    第一顺序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含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具有抚养义务的继子女。父母,既包括生父母,也包括养父母和具有扶养义务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既包括父母相同的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需要继承房产时,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对房产进行继承。

    房产继承分配的条件是什么?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子女争房产怎么办

    子女争房产的正确处理方法,还是遵循:能够协商的就协商,能够调解的就调解的原则来解决房产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32条的规定,在继承的过程中,继承人应当秉持互谅互让、互相理解的精神,来分割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遗产。而在房产的继承过程中,继承人之间也应当尽量和睦、团结地处理纠纷。如果子女之间能够就房产分割的时间、办法,以及份额达成一致协议的话,就应当按照子女达成的协议来执行。如果子女之间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的话,也可以促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实在不行的话,就可以起诉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做到不让后妈以后争我家房产?

    根据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这属于你父亲与继母结婚前的婚前财产,不是她们的共同财产,你父亲有完全的支配与处置权。你父亲完全可以进行赠予或留下遗嘱由你本人继承,为了防以后生变可以先行去公证处进行司法公正产生法律效力。

    继承法的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依法继承被继承人没有处置的遗产,处置完成了就不是遗产了,与他人就没有关系的。

    还有就是你父亲如果没有事前完成处置,百年之后就是遗产了,你继母包括形成了供养关系的后继子女都与你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按份继承。更为不利的是没有明确约定时,你继母还可以主张为共同财产,她将先分割一半后,余下再行继承。

    w***

    2024-04-22 23:02:06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