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答:你好! 什么样的痣该去? 面部或身体其它部位的黑痣多为良性,可与主人“和平共处”,无需作任何治疗。但有些痣需要加以治疗。 1)过大的痣 痣的大小有时可预示将来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