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程序如下:
1.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5.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