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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几天发现妻子有性病,算无效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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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几天发现妻子有性病,算无效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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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22:00:19
      一、婚前性病与婚姻有效性一、民法典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
    《民法典》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二、无结婚证,但有小孩,再与他人结婚算重婚吗?1、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再婚的不犯重婚罪。因为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使生育有子女,当事人依旧不是已婚身份,此时当事人和他人办理结婚证,不构成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三、解释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无效婚姻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如果对方向法院申请撤销的,属于无效婚姻,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婚姻继续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我***

    2024-03-29 2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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