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认定自首的情形:
第一,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第二,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第三,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第四,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第五,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
第六,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第七,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第八,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第九,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第十,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第十一,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第十二,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我结婚三年了,但一直没有怀上小孩,到医院...
答:输卵管是一条弯曲的管腔,开口于子宫角两侧,外端游离,靠近卵巢,全长约8-15cm,在临床上,30%原发性不孕和80%继发性不孕是由于输卵管因素而造成。输卵管阻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