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监视居住刑诉法中的规定是: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2.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证据还不充足的;
(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