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会因下列原因被驳回:
1.他人注册在先。若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申请在先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
2.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3.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4.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
5.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1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