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不是,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包括:1、一方婚前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在双方分割了财产之后又复婚,这种情况的话,那么一般是不按照共同财产来进行计算的,对方离婚所得的财产应当是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