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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判决后财产起诉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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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判决后财产起诉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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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8 19:00:09
      一、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处理,起诉后财产争议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
      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
      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二、财产损害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吗?离婚财产起纠纷,离婚后还可以再去法院起诉解决吗。一、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能起诉吗离婚有登记离婚、诉讼离婚两种形式,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可以起诉的情形根据离婚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的情形有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给付财产和相关款项的婚姻当事人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经过法院审理,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则会维持离婚协议的效力。一方认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而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3、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由于某种情况没有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即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请求分割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诉讼离婚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情形1、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诉讼离婚时未涉及到的财产诉讼离婚中未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发现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请求分割这些夫妻共同财产。3、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表明某些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案再诉的在诉讼离婚时,因证据的原因,法院没有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表明这些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案再诉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发现了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的证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这些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起诉要注意哪些问题(一)首先要审查涉案的财产是否在离婚诉讼中处理过,如果处理过,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应认真审查,盲目向法院起诉,往往面临着被驳回起诉的风险。(二)其次,应考虑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可能性较大。
      (三)要审查证据,搜集的证据是否能够形成证据链条,是否能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否则,面临着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风险。三、离婚后有财产纠纷起诉要怎么做?分类1。离婚后的财产纠纷2。财产纠纷的起诉状离婚后财产纠纷 起诉状应当具备下列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
      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书写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
      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四、女方起诉离婚,开庭费谁出,如何处理法律分析
    女方起诉离婚开庭费(也称为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但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五、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1、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确认感情已经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也会作出相应的判决。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任***

    2024-03-28 1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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