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该怎么办
一、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该怎么办?1、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本条的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诉讼。被害人是治安案件的受害者,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行政处罚,公正与否,与被害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和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根据这两条的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不服怎么办?1。当事人对公安处罚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2。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三、被行政处罚人不服治安处罚决定时怎么办一、当事人不服治安处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二、根据本条的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和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四、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怎么办?对治安处罚拘留不服的解决办法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五、不服治安处罚决定的当事人该怎么办?1、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做出行政处罚机关上一级主管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做出行政处罚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