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几种形式,各种遗嘱的法定要件形式各异,分别呈现出不同的要求,而其目的即在于确保遗嘱能够反映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形式要件存在部分瑕疵或欠缺的情形下,应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自书公证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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