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
新设分立原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一般公司注销的要求,但是由于公司和合并与分立不需要进行清算,所以需要提交文件里不需要有清算报告: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