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定罪免处,实质上是“有罪但无刑”的意思。一般来说,被定罪了,即使是没有处以刑罚,即认为触犯了《刑法》,曾经是“有罪之人”,因此犯罪记录肯定是存在的。
对于父母因为其他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只要子女本人与犯罪人划清界限、没有包庇报复言行,就不会有实质性影响。
而在“定罪免处”的情形下,犯罪行为大多恶性很小,社会危害性很轻,不会对子女成长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