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是:
1.遗赠扶养协议兼具生前行为与死因行为,而遗赠只是死因行为。双方当事人就遗赠扶养达成协议,扶养人应履行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故为生前行为;但是,扶养人须等待被扶养人死亡时,才有权取得被扶养人的遗产,故为死因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为双方、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遗赠为单方、无偿法律行为。扶养人负有对被扶养人生前扶养、死后丧葬的义务,如果本案中因扶养人小崔违反义务而解除协议的,小崔丧失取得被扶养人梁某遗产的权利,小崔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如果因被扶养人梁某违反义务而解除协议的,梁某应当返还扶养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