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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一定不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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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一定不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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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6 03:01:31

    婚前购买的房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这种情况如果登记在-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当离婚时,另-无权要求分割婚前有书面约定的除外)。但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本方曾出资参与购买房子证明的,也可要求对付以债权关系将部分房款返还给己方。

    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按照各50%或者购房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快***

    2024-05-26 0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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