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别合同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商业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处理民事纠纷的,所以出现商业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全部
以借贷的名义进行合同诈骗处罚民间借贷中借条的性质一样,公民个人之间进行类似借款协议,不能体现市场交易性质,不是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应当认定为个人之间的诈骗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定合同诈骗罪。理由是通过借款合同形式进行的诈骗,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行为,同时伴有抵押,质押等特殊的担保形式,此类合同不等同于普通民间借贷中的"借条",能够体现一定的市场交易特征,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如果是自然人实施的行为,应当定诈骗。理由基本同第一种意见;如果是单位实施的行为。应当定合同诈骗罪,因为单位的参与使得整个借款合同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就具有了市场交易的性质,体现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评析意见我们在实践中同意第二种意见,主要理由如下:首先,不应当以犯罪主体是否单位或个人来判断合同诈骗或者诈骗。
第三种意见认为,如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单位的,就能够体现市场交易性质。编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待商榷。《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并未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害人一方必须是单位,这不是合同诈骗罪的必要条件。其次,不应当以合同内容是否系原《经济合同法》(已作废)规定的"经济合同"来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理由如下:虽然从合同诈骗罪的立法渊源看,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似乎仅指原《经济合同法》规定的"经济合同",因为1997年的《刑法》颁布前,有关的司法解释曾有这样的表述。
但是应当注意到,修订后的《刑法》第224条在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罪状时,并没有继续沿用上述司法解释的说法,而只用了"合同"一词。而原有的《经济合同法》已经废止,现行的《合同法》已经不再出现经济合同一词,而是使用"民事合同"。《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编者也认为,一般利用生活消费民事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应定性为普通诈骗,而非合同诈骗,如日常生活中一方虚构事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条方式骗取借款后不还的行为,一般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中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特征。
答:你说怎么办? 你杀了他?你去抢银行?有些事只能以沉默作为结局。除此之外别无选择。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