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何解决离婚损害索赔举证难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全部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要满足的条件与提出时间是哪些?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一、二项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下,受害配偶可请求损害赔偿。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两者虽然在形式上有所差别,但实质上都是规定的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违反。
3、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第四项规定的虐待都构成损害行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4、遗弃。还规定遗弃家庭成员可诉请离婚损害赔偿。
遗弃可能会造成对方身体上、精神上之损害,受害配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相关规定是什么主张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时间规定1、第一种是诉讼离婚的情况。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2、第二种是协议离婚的情况。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该项请求。四、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有什么规定1、无过错方提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视为放弃。
2、过错方提起离婚的,如果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出诉讼。五、如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院会支持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六、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1、对于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之诉的,由于法院已履行告知义务,此时赔偿应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如果不提的,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日后再提的,法院将不予保护。2、对于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
(1)可能是无过错方并不同意离婚,从保护无过错方的角度出发,应该允许其事后再提,只能在规定时间内(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2)一审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赔偿的,到二审时看到可能判决离婚,所以二审时提出的,这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处理不同,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答:你说怎么办? 你杀了他?你去抢银行?有些事只能以沉默作为结局。除此之外别无选择。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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