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购买,离婚时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归属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 房屋应为婚前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归属
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该房屋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
三、婚后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时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按该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需要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