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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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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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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7 22:01:47
      一、医疗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医疗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则是医务人员;2。客体不同。前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本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3。过失的内容不同。
      前罪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而本罪则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过失;4。客观表现不同。前罪表现为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本罪则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操作常规;5。危害后果不同。本罪的危害后果仅限于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受损,而前罪的后果既可以是人员伤亡,也可以是财产损失,还可以是恶劣的政治影响。
      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有哪些类型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类型如下: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三、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怎么申请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2。受理。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5。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财***

    2024-04-17 2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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