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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养老金能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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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养老金能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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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6 09:00:07

    《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

    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需要说明的是,2006年1月1日后个人账户资金全部由个人缴纳形成,在此以前,个人账户中一部分资金是个人缴纳的,另-部分是由单位缴费中划入的。

    根据国家规定,个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单位缴费部分不能继承,应当并入统筹基金。

    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

    不***

    2024-05-26 09: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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