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属于夫妻一方债务:
1、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伴随该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
4、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5、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的债务等;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