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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所需流程及材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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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所需流程及材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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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3 04:01:20

    起诉离婚所需流程是: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所需材料是:

    1.起诉书以及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2.婚姻关系的证明;

    3.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4.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s***

    2024-05-23 0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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