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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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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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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1 08:00:25

    继子女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继子女。

    所以,养子女、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都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权。

    一般想要继承遗产,首先要拥有继承权。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说与被继承人有关的所有财产都是遗产,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l***

    2024-05-11 08: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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