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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增值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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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增值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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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7 12:00:45

    1、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

    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对于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

    2、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

    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此时的价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增值部分无需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慢***

    2024-05-17 1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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