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人身监护权包括以下内容:
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
3、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等;
5、住所指定权。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