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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被告属于精神病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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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被告属于精神病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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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8 20:00:12
      一、离婚诉讼中被告有精神病不到庭怎么办?对于离婚诉讼,被告有精神病不到庭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审判实践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大致有两类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本人,但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第一种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的,可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之后缺席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必须完善相关手续。
      一般应由受诉对被告近亲属进行详细了解,并将被告下落不明、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情况记入调查笔录;另外被告住所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也可提供被告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条件的还可由当地派出所在上述证明材料上加注意见。
    第二种类型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拒绝到庭的,可分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意离婚等目的,接到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
      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陈述意见,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民诉法》)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民诉法》)第112条规定认定其属民事诉讼法第100条(《民诉法》132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2、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作为监护人之一的父母或成年子女出于离婚后无人妥善照顾被告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工作,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进入正常的审理程序。对此类离婚案件的处理,首先要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成年子女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的工作,代理被告出庭应诉,以便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如果通过多方做工作,被告的父母、成年子女仍不愿代被告出庭应诉的,可与被告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取得联系,到被告住所地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法律依据】1、《民诉法》第92条第1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民诉法》)第151条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3、《民诉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民诉法》)第93条人民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民诉法》)第112条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二、离婚案件被告属于精神病的怎么办离婚案件被告属于精神病的也可能会判离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一方婚前患过精神病,但患者和亲属隐瞒其精神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复发的;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
      确实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冶不愈的,—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三、妻子有精神病,丈夫要离婚,妻子有精神疾病可以起诉离婚吗精神病患者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也可以是监护人代为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是否提出离婚诉讼,是婚姻当事人的自主行为,本人离婚的意思表示是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当事人之间是否离婚,应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判。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已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是其配偶,但是也有其他的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诉讼四、词条起诉离婚,离婚诉讼中的精神病问题词条精神病,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精神病,精神病患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有精神病,可以起诉离婚吗”的解答如下精神病患者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也可以是监护人代为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是否提出离婚诉讼,是婚姻当事人的自主行为,本人离婚的意思表示是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当事人之间是否离婚,应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判。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已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是其配偶,但是也有其他的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诉讼五、如何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的,由除配偶以外的法定监护人代其向法院起诉,提交诉讼离婚的材料并同原告一起参与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同原告出庭积极应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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