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内容:
1.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
2.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3.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4.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5.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6.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7.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8.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自诉。
9.因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问:我好孕了吗我是7月2号Yj,周期28天,前天测到ZZY两道杠。可不知道为什么,前...
答:祝贺你!你应该是好孕了.不要太担心是宫外孕,别给自己这样的压力,再说你得再去医院确认是否真的怀上了,!祝你安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