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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执行人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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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执行人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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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8 21:00:22
      一、自书遗嘱的执行人指谁?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儿女是可以以法定继承人身份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
      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二、自书遗嘱的执行人规定是什么?书写自书遗嘱时,可以指定执行人,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可以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的执行人,若是既没有指定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可以由立遗嘱人生前所在的单位或居委会执行。
      三、自书遗嘱执行人指谁?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儿女是可以以法定继承人身份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
      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四、自书遗嘱如何公证执行?一、自书遗嘱怎么公证执行?自书遗嘱公证由遗嘱人携带材料向公证处提出申请,之后公证处就会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对遗嘱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则批准出证等。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证和户口本,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2、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继承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证明该财产均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且无其他的产权纠纷。
      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这是遗嘱公证最根本的,要保证遗嘱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公证处会对提供的遗嘱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行公证。4、遗嘱公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写明遗嘱人的各项信息,方便审查,包括了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等的身份信息。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对于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遗嘱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二、遗嘱公证的条件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和形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部分,该部分无效。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如果是被继承人选择订立自书遗嘱的,此时一定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其实只要是遗嘱合法有效的,此时就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但是如果是立遗嘱人想要增强自己的遗嘱的效力的,也是可以选择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
      
    自书遗嘱怎么公证执行?
    一、父亲去世无遗嘱母亲如何继承权?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按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死者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配偶和子女都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原则上,应该均分遗产,但是配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本身就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回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才进入遗产分配程序。对于平分的财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适当多分1、与被继答承人共同生活的;2、对被继承人尽义务多的;3、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
      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综上所述,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二、关于遗产的分配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其实在我国的民事继承的顺序性规定的,一般来说,法定继承的顺位是较为列后的,一般都是先适用遗嘱继承、遗赠继承等方式继承,但是如果是被继承人没有留下抚养协议、遗嘱或者是遗赠协议的,此时就是适用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的。
      

    你***

    2024-03-28 2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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