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一、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承担的举证责任:
1、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原告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二、被告需要为下面的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是指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全部过程中的所有事实,这事被告应承担的根本的举证责任,并且是举证的说服责任。
2、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有关事实。
3、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理性有关的事实。
4、行政赔偿诉讼中有关被告不予赔偿或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事实。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