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夫妻共同房产擅自出售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买受人是善意购买,并不是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夫妻另一方的利益;
第二、买受人支付了合理对价,并不是以明显低于出售房屋时的市场价购买;
第三、买受人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
在以上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出卖人夫妻另一方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追回该房屋的请求,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