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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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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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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9 07:00:44
      交通事故中如何计算伤残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这两项数据应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所谓“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可以对残疾赔偿金进行适当的增加。关于交通事故中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中如何计算伤残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律师解读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所谓“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之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城镇居民按家庭常住人口平均的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这两项数据应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所谓“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因此这里的受诉法院所在地自然是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
      应当对残疾赔偿金进行调整的两种情形一是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可以对残疾赔偿金做相应调整。这是指受害人获得的收入并不取决于其劳动能力因此虽然部门丧失或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但受害人的实际收入并不发生减少。相应的调整是指在依据本条第1款确定了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后再进行适当的减少。
      
      二是受害人的残疾等级较轻但造成了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做相应调整。这是指受害人所从事的职业对其身体健康程度的要求较其他职业更高的场合。例如受害人是一名空姐那么其脸部的轻微伤疤也可能对其职业构成妨害以致失去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可以对残疾赔偿金进行适当的增加。

    李***

    2024-04-19 07: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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