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将公司的营收收入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是很危险,这样做,可能面临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三方面的法律责任的风险。具体为:一、税法责任。股东从本应收入公司的账的资金转到个人账上,按照我国税法,该行为视为对于股东个人的分红。而股东个人的分红应该缴纳20%的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另外,公司本来有的现金流入,由于股东将本应该入公司账的资金转到个人名下对公司年度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二、刑事责任,可能构成的刑事犯罪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偷税罪。三、民事责任。可能出现企业与个人财产的混同,对外需要承担责任时,可能会导致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客户来说可能面临付了款,却未与公司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①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②奖励证明。
③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④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⑤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⑥借款合同。
⑦保险公司的证明。
⑧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⑨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⑩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