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一般而言,法律中规定的各类型赔偿,我们可以称之为法定的赔偿义务。履行该义务的行为主体,我们也称之为赔偿义务人。赔偿的前提是行为主体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在男女未婚同居女方怀孕的情形中,只要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自愿发生。由此产生的系列问题,不存在谁侵犯了谁的权利或权益。既然没有责任,也就不符合履行赔偿义务的相关要素。但是,男方可以给予道义上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女方身体恢复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