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不在老家能确权吗?对于户口不在老家能确权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全部
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后的土地会由村里收回重新分配发包。
一、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老家的1,不管当事人还有没有户口本,都是不能进行老家(原村集体)的土地确权的;2,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
一,不能享受本村的利益分配以及土地分配和确权;3,户口迁出后,村里没有进行过土地重新分配的,当事人或者亲人,还可以继续使用土地,直至到期;4,土地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3]《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二、户口不在老家房屋确权是否可以1、是不可以的。2、按照相关规定来看的话如果当事人的户口不在老家的话其房屋确权是不可以的,因为只要这个户口迁出去了本村集体的话就不算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的,这样的话之后的土地就需要由村里收回重新再进行分配的。
三、户口不在老家房屋确权可以吗是不可以的,按照相关规定来看的话如果当事人的户口不在老家的话其房屋确权是不可以的,因为只要这个户口迁出去了本村集体的话就不算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的,这样的话之后的土地就需要由村里收回重新再进行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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