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注意事项:
1、保管合同的成立
2、保管凭证应记载的事项
3、保管人的限制
4、保管费用
5、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答:你说怎么办? 你杀了他?你去抢银行?有些事只能以沉默作为结局。除此之外别无选择。详情>>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