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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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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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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9 22:01:07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是一个焦点问题。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房屋分割的原则是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
      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关于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是一个焦点问题。在讨论如何分割前先阐明两个概念何谓个人房产何谓共同房产?所谓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婚前(以结婚登记日为准)的房产或法律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
      主要是指(一)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主要是指(一)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二)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房屋分割的原则是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四)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五)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张***

    2024-04-19 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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