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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辞职,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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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辞职,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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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9 15:00:41

    休完产假就辞职能拿到生育津贴。

    劳动者休完产假就辞职的,只要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就可以领取生育险,与劳动者辞职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需企业补足的。若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如果是超生的话则不可以领取;

    2、符合计划生育的流产、宫外孕等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但如果是未婚先孕流产,则不可以领取;

    3、生育前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的时间,各地对此的规定有所差异,具体可以询问当地社保局获知;

    4、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且生育保险费用仍旧在缴纳中。

    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

    1、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3、生育津贴审批表、生育保险证明医院发票等。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有: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吴***

    2024-05-09 15: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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