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的一种形式,是指法律赋予债权人制止债务人财产减少的权利,以保证其债权实现的一种措施。
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一方面,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对外效力和权能,这就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另一方面,代位权是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债权,这就要求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也必须合法有效。
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要对两个债权的合法性都进行实质审查。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35条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