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工期延误的情形包括: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够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够正常进行。
4、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