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变更需要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吗?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1、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在合同的有效期内。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4、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了变化。三、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条件犯了过失性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的错误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中华人民共和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百零五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二)严重违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第三百六十条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义务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第三百五十三条技术合同让与人侵权责任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居间合同纠纷拒不改正第一百四十四条在途标的物的风险承担的;
(五)因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百九十四条保管人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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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国劳动法》 第四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国劳动法》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国劳动法》 第三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国劳动法》 第三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国劳动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国劳动法》 第三百九十四条四、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条件下面进行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的条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所以不能够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引用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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