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侵害名誉权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问: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我很困扰也很担...
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