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社会劳动保险办理需要的证件:
(一)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问:我好孕了吗我是7月2号Yj,周期28天,前天测到ZZY两道杠。可不知道为什么,前...
答:祝贺你!你应该是好孕了.不要太担心是宫外孕,别给自己这样的压力,再说你得再去医院确认是否真的怀上了,!祝你安好!详情>>